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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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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找饭的方法很多,要饭是比较直接也比较朴素的一种。

首次见到叫化子岁数还小。记得是在中南海西门门口,地下铺一张破席,三个人就要上。

他们脸上很脏,看不出岁数,纯粹从尺寸看,有两个是小孩。领头的汉子跪着,说:刘主席,给我一口饭。两手拍地。然后过来一个大兵,把他拖走了。小孩抱着跟他们差不多大小的碗放声大哭。我发现其中一个的袖口爬出一个从没见过的扁扁的小虫,臂上走走,不动了。

小孩不管,仍然是哭,又过来一个大兵,把他一挟,碗没抓牢,掉在马路上碎了。旁边的人说这一家人来了北京好几次,那汉子说他是刘少奇的弟弟,家乡没饭吃了,找大哥商量办法来的。

那个小虫在我心里爬了很久。后来到乡下,才知道那是虱子,大家没事常掐的。

这三口的情节不甚完整,却具备了要饭的基本特点。一是要在热闹的去处,这一点跟做许多其他生意一样。二是身上要脏,手里要拿碗,这倒和其他生意不同。跪在门口这一节世界性不够强,算中国特色吧。根据唐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知道古已有之。八九年闹事,见了几张照片,一个是在新华门前,黑压压坐了一堆,另一张是在人民大会堂前,几个人跪着,把一张纸举过头顶,情状跟刘皇叔一家类似。也跟上次一样,大兵一来,事情就结束了。

有了特点,再分分类吧。根据情节,可以把要饭的分成悲情派和硬汉派。

有一次不知怎么搞的,钻到乡下堂叔家里去了。堂叔说你既然来了,吃顿好的吧。吃好的得上县城。大冬天走三十里地,终于到了。进馆子要了一碗米酒,里头卧了蛋,热腾腾一勺下去,幸福得人都要融化了。正在得意,忽然堂叔胳膊肘一撞,说该走了。我老大的不乐意,说还没吃完呢,他却一把将我拉起来了。这时才发现桌子旁边站着一个彪形大汉,正满面怒容地看着我呢。再一看,各桌子都站着一位,明查秋毫地监督着吃客。吃客则惶惶然如丧家之犬,抓紧吃两口便落荒而逃了。

这就是“武花子”。当地民俗,上馆子任何东西只能吃掉四分之一。剩多了没关系,剩少了留神叫花子揍你。我对这规定不敢有意见,只是觉得执行起来有实际困难。饭馆里吃饭又不用烧杯,肉眼总是有误差的。

硬汉作风的优点是省事,出门带上肚子,再带上俩拳头就行了。碗是由施主帮他带的。如果饭馆不让进,他便往门口一站,凡是还要命的必不敢来吃。所以馆子和花子还是共存共荣的好。听老人说过去还有一种抓包子的,走进门,抓了包子就跑。伙计追出来,他已经咬了两口,你要,还你。再跟他罗唣,休怪他往顾客碗里淬吐沫。

分析起来,这个流派有两个缺点。第一叫花子本人必须身强力壮,能打善跑。第二只能要一顿吃一顿。如果赶上生病,或者连续几天刮风下雨,饭馆没客,他可就没日子过了。

军阀式的叫花子毕竟少,大多数还是属于悲情派的。刘主席弟弟和八九年的学生都属于这一类。许多当官的,包括刘主席本人也用此招。看看大势已去,赶紧哀求:我降了,让我回家种地去吧。换言之,您赏碗饭吧。

俗话说“哀兵必胜”,悲情派的诀窍是以退为进,先从心理上取胜。断了一腿或者眇了一目,还没开口,已经让施主觉得心里有愧。假如没这么好的条件,也不是绝对无计可施。至少还可以写状子。写状子有个文采问题。老八股是“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五六七八张小嘴,一毛五分不论,请大家赞助则个”。好是好的,得防别人一句话:穷还生那么多孩子,能不吃一底儿掉吗?一个子儿还没得,气势先自馁了。

在湖北一带可以见到要饭的河南人。他们每年冬天来,游击队似地斜挎个米袋子,手执一把胡琴。在门口一站,不给的话,他的胡琴便悲悲切切地哭起来:“天上布满星,月亮亮晶晶,生产队里开大会,诉苦把冤伸。万恶的旧社会……”晓事的听到这儿,已明其意。再不给的话,没准他能把你的成分定成个地主。得,赶紧给他挖一碗热饭吧。

热饭他不一定要——这一派雄才大略,只要生米和现金的。

有一天跟一个聊起来,说他们那一带讨饭是正行,相当于外出打工。每年收了秋就往南边走,还带着村里开的介绍信。我借他的介绍信看看,上头写着:“最高指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兹介绍我村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二胡演奏员李狗剩同志到贵村汇报演出,并接洽借粮事宜,请各爷爷奶奶婶子大爷同志予以大力协助。此致无产阶级革命敬礼,兰考县赵家小村革命委员会。”

这算得很有文采的了。一段最高指示,给人一种“麦苗儿青来菜花儿黄,毛主席来到了咱们农庄”的亲切感。下面一个“汇报演出”,一个“接洽借粮”,极尽曲折委婉之能事。“无产阶级”一词,则用得严丝合缝,可以上大学中文系课本的。

在美国文武花子都升一级。武花子升任强盗,脾气比捕头还大。城里经过某些地区,最好带上二十块买路钱,否则让他崩了也就算个零头。有一次本地有个人抢银行,把事办妥了,提着一口袋钱出来。谁知上了车子发不动了。这哥们宁死不屈,发不动他不走。警察来了,他还在那儿拧一下钥匙,骂一声“罚克”地大发雷霆呢。人是真火了,进了警车,还回过头奋不顾身地交代:“给我把这‘三拿闭气’砸了!”

这儿的文花子都是秀才级的。有一次我到超级市场去,过来一个和蔼可亲的小伙子,手提小汽油桶,很有礼貌地把我截住,说:我路经此地,不幸钱包被人偷了,你能否借我一块钱,让我加点油去?我看他比我穿得还体面,遂信了他的话。谁知过几天去那儿,又被他截住了。等他讲完了故事,我便说,不巧,我的钱包也让人偷了。要不我也跟你一起干这买卖吧。

他眨吧着眼睛,说:啊,啊——。我又说:六街那边还有一个超级市场,勤换换地方就不容易让人认出来了。这话他听懂了,坦然地说:看见那边那老太太没有?她都给过三次了。

学校门口有个卖笑话书的,外号叫“蛤蚂”,一个圆圆亮亮的红鼻头,跟漫画人物匹诺曹差不多。不管冬天夏天,他都是穿一身分不清颜色的脏衣服,油麻团似地滚得满街都是。他拦

住路人,把书举起来,问:你读过我的笑话吗?说着便往人怀里一塞,说:一块。我通常是等一等,后边的人走过去被他拦住,我便乘机溜掉。但是终于有一次没逃掉,买了一本,发现他的笑话大多是攻击共和党的。想想不错,共和党阔佬多,而学生大多是穷人,在挑拨离间上狠下工夫,他这个路子还是对的。

市政当局对他有些恼火,轰了几次,有一次还把他逮了起来。可是每次都遭到学生的抗议,所以他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有一次死去时间较长,听说事情弄到了州法院。我碰到他,问他准备怎么办。他说他要把官司打到底。理由是:第一,我不是要饭的,因为我卖货;第二,我不是卖货的,因为我宣传政治观点;第三,我不是宣传政治观点的,但我的言论自由应当得到保护,正如我要饭应当受到保护。

我相信这个怪圈足以绕昏任何法官的脑子。果然,过不几天,他又在街上拦人了。也许“水至清则无鱼”,他不在的日子,那条街确实半死不活,好象一只没上油的马靴,外边不鲜亮,筒子还是空的。他来了,到处一窜,整条街就车水马龙地喧闹起来了。显然,他和他对共和党的嘲笑已经成了那条街的一部份,总有一天,会有人申请市政当局把他当文物保护起来的。

蛤蚂干得挺火,但是跟马克比又算不了什么了。马克就是跟我合租房子的那哥们。他这人轻易不动,国际上出了大事才出去。他的专业是组织请愿和募捐,见了女人他的嘴格外甜:贝贝,捐两个吧。索马里的贝贝没饭吃了,她妈妈派我来募捐呢。贝贝笑骂说:又来了又来了。我就两块钱,中午还要买“杯狗儿”呢——说着,还是把钱掏出来了。

那一年海湾战争,城里的人分了主战和主和两派。马克准备了两张请愿书,一张是世界屠宰阿拉伯人民总动员会的,另一张是谴责美国反动派轰炸妇孺抗议中心的。不用说,这俩组织都是他一手操办的。见到贝贝,他就把反轰炸掏出来,见到大老爷们,他就把屠宰会掏出来,有一点手续相同,都得签字并且交费。有的人不上街,他就挨家挨户去动员。我跟他去了两次,统计起来平均每敲三户能有一户给钱,大多是三块两块,也有五块的。有一家开了门,一见是他,什么都不问就写支票。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解释一下他的抗议计划。那人把支票递给他,跟他商量说:家访次数能否酌减到每月一次?他犹豫了一下,说:还是两个月三次吧。

冷战结束,他的情况窘迫起来。我们的电话是合用的,到了月底,他付不出长途电话费,我就替他垫了。他有些着急,天天看电视,屏道换得飞快,屋子里响彻希奇古怪的声音。可电视不争气,老是女里女气的社会新闻。终于有一天,有个地方(好像是车臣)打出血来了。他一脸喜色,紧急出动,当天晚上就弄了两百多块回来。大家兴高采烈,正要去吃馆子,忽然门咣地一声让人踹开了。从外边伸进来长短不同的几支枪,一声大喝“FBI,把手举起来”,冷冰冰的家伙已经顶在脑门子上了。

FBI把马克带走了。他从监狱里打电话来,让我找五万块钱保释他,我说你别逗了,别说我没五万,就是有,能用来保你吗?我得自己花着玩对不对?他也乐了,说这倒也是,人都是自私的。我说,明白就好。你有什么亲戚?我替你联络联络吧。他给了我几个号码,当晚我把他在美国各地的亲戚都从床上轰起来了。我逼他们出钱,可他们比我还自私。有几个压根就不认这门亲。我什么花招都用上了,有一次甚至装成了FBI,可对方也很精,说我口音不对。我解释说我是俄国叛逃的,他哈哈大笑,说:外行了吧?俄国人说“踹”都是说“特外”的。还是他在佛罗里达晒太阳的妈妈比较局气,说:放心吧——监狱是熟坎子,我们马克从小常进的。

其实马克也没什么大事。不过是有一次发动请愿,编的组织名字叫“巴勒斯坦人民决不屈服,”恰恰跟一个阿拉伯恐怖主义组织同名而已。FBI监视了他好久,那一段时间看他没动静了,猜想他一定在筹备什么大的行动。看他突然窜出来,觉得他可能要下手,这才把他抓起来了。过几天他出来了。我问他遭了此劫,以后还干不干了?他很惊奇,问:为什么不呢?

我想了很久,觉得马克不能算是硬汉派,从他在监狱里的表现看来,他是典型的软骨头,如果有叛变的机会,他绝不会放过的。说他是悲情派吧,他活得又过于嘻皮笑脸和恬不知耻。

如果他算悲情派,那大多数人得算死魂灵了。另一方面来说,他也不是骗子。他代表组织募捐,又代表组织(也就是他自己)花募来的钱,用他的劳动换一口饭,这完全跟我们大家一样的。

其实真要扳着指头算,除了圣人和烈士,我们中的大多数都得算个丐帮成员。有什么不同呢?比尔给茨的手腕高,募捐的人多;马克的手腕低,募捐的人少,如此而已。想到这儿不禁哑然失笑。我好像看见了一幅热闹图画,只见大家站在世界的各个墙角,穿着五光十色的破烂,拿着大小和质地不同的碗。大家肤色不同,语言各异,但我们参差不齐的声音好像都在说着同一个意思。

如果翻译成中文,这意思大致相当于“好人儿哪,给点吧”。

9/18/2004 5:10: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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